2023-07-31 20:58
7月31日深交所向有棵樹科技有限公司發函警告,內容顯示,有棵樹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關于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公告》、2023年7月21日披露《關于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補充公告》,公告顯示除已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外,2022年8月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間,有棵樹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發生的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合計約為1,314.16萬元,占公司2022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已超過10%。有棵樹未及時披露前述訴訟事項,直至2023年7月19日才對外披露。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第8.6.3條的規定。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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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訊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