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15:32
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后,進口方請求進口地某個銀行(一般為自己的往來銀行)向出口方開立保證付款文件,大多數為信用證。然后,開證行將此文件寄送給出口商,出口商見證后,將貨物發送給進口商。商業銀行為進口商開立信用保證文件的這一過程,稱為進口押匯。
因為進口商通過信用保證文件的開立,可以延長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發貨之前支付貨款,即使在出口商發貨后,也要等到單據到達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義務。這樣,進口商減少了資金占用的時間。同時,出口商愿意接受這種延長付款期限,是以開證行保證到期付款為條件的。因此,進口押匯是開證行為進口商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
進口押匯是開證行給予進口商(開證申請人)的一項短期融資便利,即企業(開證申請人)在銀行給予減免保證金的情況下,委托銀行開出信用證,在單證相符須對外承擔付款責任時,由于企業臨時資金短缺,無法向銀行繳足全額付款資金,經向銀行申請并獲得批準后,由銀行在對您的企業保留追索權和貨權質押的前提下代為墊付款項給國外銀行或出口商,并在規定期限內由企業償還銀行押匯貸款及利息的融資業務。
(來源:出海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