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易EMS賠償制度是怎樣的
由于我們是走折扣的價格,所以賠償標準跟EMS官方網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
(1)對證實因郵政企業原因而延誤的郵件(一個月),每件的補償金額為所收郵費的50%:
(2)對丟失、完全損毀的物品類郵件,除退回已收取的全部郵費外,將按詳情單上寄件人申報的實際價值予以賠償(按申報價值最高不超過郵費的兩倍),三個月收件人還沒收到或者未退回相當于丟失。
(3)郵局收貨回去,未上網前丟失,賠償60元/KG,可出示公章證明
(4)郵局提供買保險的服務,收1%的保險費,最高賠償不超過3000元。
(5)10KG以上,申報價值超過50美金的,需要報關、備案,所以我們走EMS折扣,郵局內部是把申報價值寫在50美金以下,如果超過50美金,需要報關、備案,很復雜,郵局業務員也不愿意處理,建議發柜臺,不打折的渠道。